2004年10月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法治综艺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再敢偷拍,“刘天王”就不唱了
杨文杰

  上海消息刘德华上海演唱会出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。主要是一些电视传媒触犯演唱会“禁条”,在现场偷偷进行拍摄,工作人员多次干涉未果,以至于刘天王停演2到3分钟来警告拍摄者。不久后,在哈尔滨的演唱会上,又出现了媒体带摄像器材进场录制的事件。为此,9月24日,上海东方演艺有限公司(主办方)发文重申严格禁止任何媒体带摄像器材进行拍摄,否则刘德华艺人管理公司将拒绝或中止演出。
    据悉,刘德华将北京演唱会的录制工作交给了中央电视台,这是为了保证拍摄进程和录制效果,更是为了杜绝盗版。(杨文杰)